2月26日上午,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修购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执行工作启动会议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16会议室举行,35个子项目单位负责人参会,副校长李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杨旭升主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雷敬炎处长布置了2018年修购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的执行工作。他强调,今年下拨经费比去年有所减少,但仍超过了1.3亿元,执行压力依然存在。同时由于2018年国家政策调整,允许执行情况不佳的项目对其资金在大类内部进行调整,因此对各项目单位的执行与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须由分管领导牵头,由专人负责项目的整体执行,确保“6月30日50%、9月30日75%、12月20日100%”的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项目任务,为教学、科研、校园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随后,杨旭升副处长作了补充说明,对各执行单位做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包括项目执行计划、组织管理、进度安排、招标管理、资料存档等多个方面。他同时表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联同其他职能部门一如既往做好服务工作,为各项目的顺利执行保驾护航。
最后,武汉大学副校长李斐发表讲话。他表示,2018年修购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的35个子项目经过数轮专家评审,是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制订的计划,整体符合“双一流”建设的目标。虽然近年来学校获得的经费支持越来越多,但仍希望大家在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平衡考虑、不要浪费;同时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执行,不能随意变更;第三,钱要用在刀刃上,始终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展开,不能随意降低建设标准。此外,李斐副校长还对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希望包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内的管理部门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在管理和政策方面要早介入、早启动、分头使劲,对每个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对于执行情况不佳的项目要有终止否决机制,确保所有项目按时达到既定目标,发挥最大效益。
据悉,2018年修购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于2017年5月启动,经过执行单位申报、校内专家评审、5次校长专题会议讨论、并经过2017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教育部专家现场评审、教育部和财政部最后审核,于本月正式启动执行。该项目的执行期一年,结束后将于2019年上半年对所有子项目进行校内绩效验收,同时迎接教育部专家的现场检查。从申报、评审、执行到验收,修购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历时三年,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管理,着力于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改善校园安保环境、建设各专业教学实验室以及校园信息化建设,切实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