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北省高等学校2017年秋季学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安全行为,2017年10月10日,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邓立红到我校现场督察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了实验室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置管理、使用状况、存储现状及处置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雷敬炎,副处长杨旭升,安全管理办公室陪同检查并进行工作汇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雷敬炎代表学校,从落实安全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创新检查监督机制、强化科学管理、常抓安全教育等5个方面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了介绍。邓处长在听取的工作汇报之后,还认真查看了我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安全隐患台账、整改落实记录等文件,他充分肯定我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成效以及工作经验,转达了武汉市公安局对武汉大学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清理整顿”、“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安防标准”、“强化宣传发动”等五点建议,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将隐患情况及整改进展向省教育厅汇报。同时,他反馈了9月份教育厅督查暗访工作组在武汉大学实验室暗访检查的指导意见,要求我校还需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在采购、存储使用过程及实验废弃物处置过程的监管,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撰稿人:孙平,审阅:杨旭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