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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申报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7-05-05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入库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着“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注重绩效”的原则,重点支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所必须的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各单位须根据前期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组织申报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仪器设备购置专项。

二、申报须知

1、此次申报以学校去年确定的“2017-2019三年滚动计划”评审入库的项目为基础,同时申报2020年度建设的新增项目,以确定2020年滚动项目计划。2018-2019年已入库的项目单位请在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新增项目确因建设需要、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列入2018年或2019年项目申报。2018-2019年已入库项目信息见附件1。

2、各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申报一个建设专项,如项目建设额度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建议按年度分期进行申报建设。

3、填报材料:各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明细表》、《大额采购询价单》(单台或批量5万元及以上设备填写)、《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50万元及以上设备填写),以上内容见附件2-6。如有分年度建设的项目,须每一年度单独填报一套材料。

4、6月上旬,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预评审,各申报单位进行ppt答辩汇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并上报学校。

5、6月下旬或7月上旬,教育部专家组进校对学校拟推荐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6、项目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参见附件7。

三、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将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两份提交至工学部雅各楼228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uanli@whu.edu.cn,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校内评审和教育部评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颖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附件:

1、2018-2019年已入库项目信息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设备明细表》

5、《大额采购询价单》

6、《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7、《申报注意事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5日

文件类型: .rar附件.rar (67.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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