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制度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安全检查体系、安全应急与防护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落实通知要求,并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工作。
放寒假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闭环管理;在年度工作规划中要加强实验室安全形势研判,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增强师生对实验室危险源安全防范意识和项目风险评估意识,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并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