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设函[2015]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大设字[2014]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掌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状况,创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及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大型设备效益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财务部、审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学校聘请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人员、校内外专家、部分学院与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专家组,负责对学院(中心、实验室)效益考核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对学校和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由主管实验设备工作负责人、专家教授组成的院级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范围
全校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03类大型仪器设备。各单位参加考核的仪器清单详见附件5。
四、考核内容
结合学校实际,分共享型与科研型两类考核(详见附件1、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机时利用:2014-2015学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开放使用机时等。使用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学年定额机时:通用型仪器设备1400小时/年,专用型仪器设备800小时/年,特殊类仪器设备须经专家组审定;
2.培训人员数:2014-2015学年通过本台大型仪器设备培养出各类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测试收入:2014-2015学年对校内外开放进行有偿服务总收入;
4.获奖情况:2014-2015学年获得省、部级奖项及已授权各类专利情况;
5.论文情况:2014-2015学年发表的三大检索及核心期刊论文情况;
6.管理与安全:2014-201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工作环境及安全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
7.附加项:2014-2015学年包含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做出的重大社会服务及利用原设备功能开发出的新功能情况;
8.其他项:2014-2015学年包含测样数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项目数。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表统计时间按学年度(即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进行统计。考核方式为仪器负责人自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学校核查、评审、总结三个阶段。
1.仪器负责人自查(1)对所负责大型仪器本学年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2)依据考核表要求(指标体系说明见附件4,也可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
2.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对仪器负责人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实、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有关内容(详见附件3)。
3.学校核查学校核查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采取听、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1)核查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的各项支撑材料;(2)总结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先进经验;(3)发现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4)指导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5)提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效益考核工作方案中需要改进措施与建议。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15年7月,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仪器负责人自查,并填写效益考核表,并于9月10日前报送设备处;
2.2015年9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3.2015年11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范家才、吴卫兵 电话:68772466
附件:
1.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表(共享型)
2.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表(科研型)
3. 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表
4. 指标体系说明
5. 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仪器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附件1-4.doc (144.50 KB)
附件5:武汉大学2014-201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仪器清单.xlsx (53.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