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0-07-14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护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弘扬实验室安全文化,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理念,广泛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学校定于20209月继续开展第五届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机构

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成立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李斐

组委会副主任:雷敬炎 周玉霞  黄鑫

组委会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武汉大学工会、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部。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国家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全方位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推动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与应急能力。

四、活动内容

武汉大学第五届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继续推行三级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开放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全体新进教职工、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在线学习、通过校级考试,获取校级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理、工、医学类学院(系、中心)除要求学生获取校级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外,还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开展专项培训、考试,获取学院级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涉及化学、生物、辐射、机电及特种设备等危险性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除要求学生获取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外,必须进行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完成实验室安全分析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审阅合格,签字存档后,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二)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考核与隐患排查工作。9月中旬,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学院(系、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框架、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应急能力等方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排查实验场所隐患风险,有效推动隐患落实整改,对已整改的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三)举办实验室安全系列公开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校内外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讲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内容的实验室安全专题公开课,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

(四)举办网络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围绕实验室环境、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内容开展安全知识答题活动,对于答题得分较高的10位教师和10位学生分别授予“实验室安全达人(教师/学生)”称号,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从而带动全校师生形成浓厚的安全风险识别与应急防护知识学习氛围。

(五)开展五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9月,通过学院(系、中心)初评、网络投票、实地检查、现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从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0个安全管理示范实验室授予“五星级安全实验室”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以点带面提升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闭幕仪式;实验室安全视频展播;实验室安全知识、典型事故展示等

(七)开展“三个一”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期间,各学院(系、中心)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在本单位开展“三个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举办一次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观看一场实验室安全教育影片、开展一次五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实验室安全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以及其它全院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学院(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成立以书记或院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组长,两位副书记、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学院安全管理员、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各单位应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教师、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对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二)创新举措,注重实效。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期间,除参加学校部署的各项活动外,各学院(系、中心)围绕实验室安全教育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学院(系、中心)分别于9月初、9月底将“三个一”活动计划方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精心组织,通力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在宣传活动中,发挥本单位优势,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学院(系、中心)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各项宣传活动,要严格实行安全准入制,没有获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附件: 2020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计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714


上一条:2020-2021学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