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4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科学编制学校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购置项目滚动预算。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着“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注重绩效”的原则,重点支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所必须的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实习实践、学校公共教学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等。
二、申报要求
1、根据教育部修购专项评审的具体要求,学校对院系实验室建设项目仍以学部为单位进行规划整合、统筹申报。各学部可按年度分别提交申报材料,每年限报一项。
2、学校公共教学服务类项目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申报材料。
3、此次申报以学校2020年7月确定的“2021-2023三年滚动计划”评审入库项目为基础,同时新增申报2024年度建设项目。
已入库项目须在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优化和完善后重新申报。已入库项目信息见附件1。
4、所有申报项目需进行前期论证,提高项目整体的科学性、前瞻性,力争做到项目预算计划的精准性。
二、报送与评审
1、材料报送:各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明细表》、《武汉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资料购置)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上设备附三家询价单,以上内容见附件2-6。如有分年度建设的项目,须每一年度单独填报一套材料。
2、报送要:2021年6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电子版发送至guanli@whu.edu.cn。
2、校内评审: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预评审,具体事项等候进一步通知。
3、教育部评审: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拟推荐各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联系人:何珊 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地 址:工学部雅各楼228室
附件:
1、已入库项目信息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设备明细表》
5、《武汉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资料购置)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院系样表
6、《武汉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资料购置)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公共平台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