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及2017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6-11-02      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武大设字〔2012〕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及2017年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一)提交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

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设备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二份(成果扫描件等支撑材料做为附件一并提交),经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1月26日前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inghua@whu.edu.cn。

(二)验收方式和时间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实地验收。

验收内容:开放实验课程开展情况、实物形式的项目成果、发表论文和专利、师生各级各类获奖情况、开放实验室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验收时间:2016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有关院系要认真梳理成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开放管理体系。

二、2017年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承担本科生开放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均可申报。

2.实验中心所在学院应落实配套经费,配套比例不低50%,配套经费可用于支出实验技术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劳酬。凡院系配套经费未落实的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不予受理。

(二)项目类型

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主要分为: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学生自主式开放实验、大学生科技竞赛实验等三种类型。实验中心申报的开放项目中,可同时包含以上三种项目类型,并明确各项目类型的实施内容。

1.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实验中心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增加基础技能训练实验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多可供自选的开放实验项目,学生在完成规定计划学时后,可任意加选计划外实验项目。

2.学生自主式开放实验:中心以自主开放性运行方式完成综合型、研究型实验教学任务,在内容、时间、空间上为学生提供自主式、开放性实验教学课题和实验项目,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自主设计实验方法和流程、自主组合实验小组、自主安排实验时间。

3.大学生科技竞赛型实验:相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等活动开展的开放实验训练。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http://lab.whu.edu.cn/xzzx/下载),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请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yinghua@w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议与管理

1.申报工作采取“院系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于2016年12月上旬进行会议评审。

2.学校对每个开放实验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学院(系)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立项项目的执行期为2017年1月至12月。

4.学校将对开放实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在全校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承担并完成三次(含三次)以上开放项目,并且效果良好的实验中心,如当年项目验收达到优秀,可简化次年申报流程,学校将继续予以经费支持。对于当年未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单位,取消该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慧明 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电子邮箱:yinghua@whu.edu.cn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25日

上一条:关于11月8日试剂供应商交流会参会单位及人员名单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学院(系)实验中心综合效益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