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工作要求,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2〕127号),要求以本科实验教学场所为单位报送本科实验设备信息。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学单位明确本单位各实验教学场所用于本科教学的仪器设备,将仪器设备与实验教学场所一一对应,确保信息准确,实物管理规范。
二、工作方式
各单位根据前期报送的实验场所信息和设备数据,通过“武汉大学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应归集。
归集方式为指定专人登录武汉大学设备管理信息系统,从“设备清查”模块进入相应任务,将设备信息逐条归入对应的实验教学场所。任务结束后点击“确认完成”按钮进行提交,并在线完成相应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重视该项工作,确认的相关信息是后续学校本科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系统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工作报告纸质版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办公室(雅各楼221室),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联系电话:胡老师68772466,张老师68773795,王老师6875572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本科生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