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武汉大学关于落实教育部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武大设函〔2023〕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5日—4月26日
二、检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检查全覆盖25个涉及重要实验室危险源的教学科研单位,抽取安全风险级别较高的实验室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分级分类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生物安全、机电及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场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由分管校领导陈慧东牵头,成立由实验室安全专家、学院分管领导、保卫部、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工作组。
四、检查安排
1.工作布置会:检查组成员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8∶10工学部雅各楼216会议室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
2.现场检查: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分组安排表(见附件)到现场开展检查,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记录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3.情况汇总:联络员做好检查记录,组长组织检查人员讨论形成检查意见。
4.情况通报与反馈: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隐患汇总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5.隐患整改: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严格执行销号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提供自查记录,联系人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有人值守配合检查。
2.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各单位对于本次检查和前期自查发现的隐患要举一反三,查找梳理工作漏洞,避免同类隐患反复出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分组安排表
附件2:检查情况记录表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