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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差距,促建设——学校开展2015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工作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6-01-05      点击量:

2015年12月22日—30日,学校实验室建设专家委员会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武汉大学2015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深入全校33个学院,检查验收学校“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建设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此项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武大设函[2015]1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我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效、示范效应和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现状。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经费投入和事业发展奖励的的重要依据。

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工作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凝练特色、推广应用,推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加强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巩固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成效;积极推进实验方法与实验手段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的开放与共享;着力建设一支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队伍,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管理水平。通过检查验收,为迎接国家和湖北省对“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检查验收做准备。

检查验收小组每到一处,认真听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自查工作汇报,查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自检报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数据报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果明细表》等相关支撑材料,实地走访检查实验室,如实、客观对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改进建议和努力方向。

部分学院派代表参与、观摩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借鉴、学习优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表示将以此为目标规范各自实验教学中心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提升学校整体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整体实力。

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整理考核结果,总结各单位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最终形成《武汉大学2015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检查验收工作报告》。

(撰稿:赵旎,审稿:杨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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