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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 -2021学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0-06-04      点击量:

有关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武大设字〔2012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承担本科生开放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型

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三类: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学生自主式开放实验、大学生科技竞赛实验等三种类型.实验中心申报的开放项目中,可同时包含以上三种项目类型,并明确各项目类型的实施内容。

1.计划外自选开放实验:实验中心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为学生设计提供教学计划外自选的基础性、综合性、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鼓励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开放实验项目,学生在完成规定计划学时后,可任意加选计划外实验项目。

2.学生自主式开放实验:实验中心为学生提供实验时间、场地和耗材,学生自主设计实验项目内容和流程、安排实验时间进行实验。

3.大学生科技竞赛型实验:相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大学生科技竞赛等活动开展的开放实验训练。

三、申报办法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武汉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请申报单位于202062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版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校级版)“项目管理”模块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议与管理

  1.申报工作采取“院系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于20207月上旬进行会议评审。

 2.学校对每个开放实验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学院(系)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立项项目的执行期为20209月至20216月。

4.学校将对开放实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并在全校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自2019年开始承担开放实验项目的实验中心,如所承担项目连续三年验收达到优秀,则该项目可作为学校固定开放实验项目,简化申报流程。

联系人:刘慧明 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附件:1.实验室信息管理(校级版)“项目管理” 模块使用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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