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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年度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8-11-21      点击量:

全校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报告填写要求

1.各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高度重视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组织专人填写年度考核报告和数据统计表。

2.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和数据统计表的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1231日。如果2018年教育部正式通知下发以后,内容有变化,再进行调整。

二、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要求

各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须将2018年度考核报告和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于201918日(周二)前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

理处邮箱(guanli@whu.edu.cn),并提交纸质版2,纸质版的报送材料需经学院领导审阅后盖章。

四、学校考核

20191月,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提交的考核报告和数据统计表进行评审。各示范中心根据专家意见将修改后的年度考核报告、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于2019125日前发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guanli@whu.edu.cn,各示范中心提交的材料应同时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


联系人:刘静  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附件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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