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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8-12-21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项目

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设备安全以及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重点对照2018年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单位自查:20181220--201918

学校检查:201919--10

三、整改与复查

学校将对本次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针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下学期学校将开展复查,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2、认真梳理学校2018年下达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尚未落实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放假前及时排除。因未及时整改而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将追究单位责任。

3、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屡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开展抽查。

4、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用电、用水、取暖等安全管理,规范转移危险废物,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寒假期间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台账,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两人在场;需关闭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上封条。

6、严格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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