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进口科教用品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确保进口科教用品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更好的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免税进口科教用品暂行办法》(武大设字〔2011〕4号)的规定,学校拟要对承办武汉大学进口科教用品业务的外贸代理公司进行遴选。现将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贸代理的内容及要求
学校因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需进口各类科教用品,具体的外贸代理内容及要求如下:
1. 签订外贸合同。按照学校提供《供货与技术服务协议》中的条款与供货商签订进口外贸合同。
2. 承办进口业务中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免税、批文、开出信用证、购汇、付汇、报关、提货、送货、商检、索赔等,确保货物按时、安全抵达学校指定地点。
3. 按照税务规定开具税务发票以及货物形式发票与学校结算。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本次外贸代理公司遴选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接受具有免税进口业务资质的外贸代理公司报名。提交材料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 2017年、2018年公司财务状况(原则上要求会计事务所出具)。
4.近半年内开具的依法纳税(税务局出具)和缴纳社保情况(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资料复印件。
5.公司其他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信用额度、业务案例、优势特色、服务流程、办事效率、人员配备等情况。
凡报名的外贸公司需在2019年1月9日(12:00)以前,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遴选流程
参与遴选的外贸代理公司经过资格预审、评审以及实地考察等遴选环节后,最终确定6-8家外贸代理公司。此次遴选出的外贸代理公司与武汉大学的合作周期为两年,若合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重大违约事项者,则自动终止合作关系。
报名联系人:李伟 68772039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