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26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提前编制学校2020-2022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持续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0-2022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着“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注重绩效”的原则,重点支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所必须的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等。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以学校2018年6月确定的“2019-2021三年滚动计划”评审入库项目(2020-2021年)为基础,同时新增申报2022年度建设项目。
2018年已通过教育部评审,但因资金安排等原因未能在2019年予以建设的项目,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参与2020年度建设项目评审;未做修改的项目,学校将根据经费投入情况在下一年度统筹安排。
2020-2021年的入库项目须在原有申报材料基础上开展进一步的论证,进行优化和完善后重新申报。
2022年度建设项目需认真做好规划论证工作,提高项目预算规划科学性、前瞻性;新增项目确因建设需要,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对已入库的申报项目计划进行跨年调整。2020-2021年已入库项目计划信息见附件1。
2、填报材料:各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备明细表》、《武汉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资料购置)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上内容见附件2-5。如有分年度建设的项目,须每一年度单独填报一套材料。
3、5月下旬,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预评审,各申报单位进行ppt答辩汇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并上报学校。
4、6月中下旬,教育部专家组进校对学校拟推荐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5、各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可申报一项建设项目,如项目建设额度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应分年拆分申报。
6、其他项目建设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参见附件6。
三、报送与评审
项目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送至guanli@whu.edu.cn,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组织校内评审,校内评审通过的项目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提交教育部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珊 方堃 联系电话:68772415
地 址:工学部雅各楼228室
附件:
1、2020-2021年已入库项目信息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设备明细表》
5、《武汉大学实验室建设(设备资料购置)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
6、《申报注意事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