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为推动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学校将开展2022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对标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建设标准,打造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实验教学质量提升,支撑创新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标准
1、项目选题
申报的实验项目名称、授课教师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实验项目应着力解决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等问题;应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建设后应形成良好的教学应用,并实现开放共享。
2、项目设计
实验项目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虚拟仿真模型要有科学性、推演性和交互性,实验过程要体现探究知识和解决问题,要有生生、师生互动的教学机制。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项目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内容要素
应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4、开发环境
实验项目的开发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禁止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
5、展示要求
项目建设形成有效链接网址且应直接指向该虚拟仿真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6、网络安全与接口
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0版)》要求,预留接口,并实现与武汉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的对接。
7、原创性与著作权
实验项目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学校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
三、申报范围
1、符合建设标准的各学科专业均可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课程,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四、项目立项评审
1、学院应做好申报项目布局规划,组织建设团队,保障建设工作开展。且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经费支持
1、获立项项目给予启动经费10万元,往年已获经费支持的课程,不再给予启动经费。
2、项目建设一年后,学校将依照建设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估。经评估,达到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的,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未通过评估的项目,学校不再给予建设经费。
3、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学院自筹解决。
六、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提交我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雅各楼228),电子版发送至guanli@whu.edu.cn。(样表见附件)
联系人:何珊 方堃
联系电话:027-68772415
电子邮箱:guanli@whu.edu.cn
附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