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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6-03-22      点击量:

武大设函[2016]6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8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学校将启动2016年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由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上自主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分别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2003版本,简装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guanli@whu.edu.cn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06月20日。

四、遴选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采取审阅材料、负责人汇报、咨询答辩和评议打分的方式进行遴选,推荐优秀实验教学中心代表武汉大学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注意事项:

1.专家遴选评审会将在6月下旬举行。申报单位汇报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括申报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深入师生人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和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实验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验中心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教学资源)、高度凝练的实验教学特色等。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PPT演示文稿的格式不作统一要求。

2.各学院(系)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整合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组织人员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

联 系 人:朱娟蓉

联系电话:68772415

联系邮箱:guanli@wh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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