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在教学科研实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学校实验技术安全状况采取每周巡查并定期通报制度。
通过二〇一四年第一季度实验技术安全日常检查,发现学校部分师生在实验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防护隐患。一是某些院(系)的教师、学生缺乏实验安全防护意识,安全防护措施未能有效落实;二是有些院(系)实验室在购买实验耗材和低值易耗品时未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把关,购买回来后,对这些物品的管理分类不到位;三是有些实验操作培训未能按要求严格执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置未能按要求配备;四是在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科学研究时,指导教师没有按照其他学科、专业的安全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前培训。
为此,各学院应对本单位实验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改善实验室环境,现就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随着各学科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展,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本学科领域之外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实验过程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给予学生规范的实验操作指导与监管,确保学生实验操作零事故。
各学院应主动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在危险易发的实验场所,增加消防栓、消防灭火装置以及紧急处理装置的数量。
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室实验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洗眼器,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口罩,防冻手套及气体泄露报警器、个人剂量报警仪、室内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仪等。
各院(系)应严把实验耗材、低值耐用品采购关,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实验室,购回来的实验物品,应按性能、功能分类存放,建立严格实验领用制度,规避因此可能产生的实验危害。
各实验室应针对本实验室课题或研究特点,分析实验过程中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在醒目处张贴仪器、实验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实验紧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正确的应对措施。对实验室内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应进行实地演练,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对从事有毒有害的化学实验,原则上应有两名以上的人员在场。
各院(系)应加大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实验中师生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院(系)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