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车使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业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武汉大学科研业务用车管理办法》(武大设函〔2020〕22号),学校决定开展业务用车使用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检查旨在进一步落实学校业务用车管理制度,掌握我校业务用车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业务用车使用合法合规、高效节约。
二、检查内容
1.车辆管理小组情况:车辆管理小组人员组建及管理职能。
2.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出车审批、详细使用记录、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私自出车和违规使用。
3.车辆使用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年度车辆使用的经费预算以及经费执行;是否存在浪费或滥用情况。
4.车辆证件: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齐全、有效,车辆保险缴纳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自查自纠:各相关单位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梳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2. 现场检查及反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的业务用车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自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各相关单位需完成自查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
2.现场检查及反馈阶段:10月9日至10月12日,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3.单位整改阶段:10月21日前,接到反馈的相关单位需完成整改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检查:车辆证件、喷涂含有武汉大学相关工作内容字样的车辆近期照片、车辆管理小组组成名单、车辆使用及管理相关制度、车辆使用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记录、年度出车任务审批单、年度车辆使用记录等。
2.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设备处存档。
3.各单位需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模块)填写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公车使用相关信息。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此次检查,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 系 人:邱 风 联系电话:68772039
吴卫兵 联系电话:68772466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