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设函〔2025〕14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武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开展 2025 年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制定本次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武汉大学2025年仪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