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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供应商增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7-08-07      点击量: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

供应商增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试剂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试剂采购、验货、使用、处置以及财务结算等流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信息中心、财务部开发了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2016年11月,该平台通过实验室推荐方式进驻第一批试剂商,2017年3月再化学院试运行,经过不断的测试与完善,目前化学院通过平台实现网上财务报账,初步具备了全校试运行的能力,学校拟于9月初全校全面推行。

但是,在平台试运行过程中,根据广大师生的反馈意见,平台依然存在一部分问题亟待解决,包括:

1、试剂耗材商品信息未按照平台提供的数据表格登记,导致商品目录不全或过于凌乱,订购人无法选取合适商品;

2、试剂耗材商品库存信息更新不及时,订购后无法发货;

3、试剂耗材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试剂的,未提供或超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导致审批或验收过程被退回;

4、部分已进驻的试剂商未提供任何商品数据。

为加强试剂供应商的规范管理,为师生提供真实有效、方便快捷的试剂信息服务,学校拟将对已进驻平台的试剂商开展遴选工作,同时对前期未登记的公司进行增补遴选工作。请有意为武汉大学提供试剂产品与服务的试剂商,分别于8月17日、8月18日试剂供应商管理工作培训当日在会场提交培训报名回执表及纸质申报材料(已提交相关资料的公司可不提供证明,只需增补资料,具体增补资料见附件1),电子版材料请于1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bc12@whu.edu.cn。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加盖公章的商品授权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等);

四、加盖公章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凡涉及危险化学试剂的,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直销/独家/一级代理授权书。

六、加盖公章的试剂管理平台安全运维承诺书(附件2)。

七、试剂商推荐表(附件3)。

八、遴选公司信息登记表(附件4),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为供应商评估指标,请如实填写:

1. 产品资质;

2. 产品售后和技术支持能力;

3. 在武汉是否有公司、分公司或者办事处;

4. 在武汉是否有现货库房和库存能力;

5. 库房数据是否可以实时在武汉大学试剂管理系统中展示;

6. 是否有甲方采购管理平台的服务经验。

特别说明:本次遴选完毕符合条件的试剂商将于9月初进行公示,所有未递交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未按照规范要求对试剂进行登记者,其所有产品将停止销售。

如有疑问,可联系运维平台工作人员: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68874559,13426091577

电子邮箱:sbc12@wh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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