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近期各单位领导组织安排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于2017年1月中旬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设备安全以及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
各单位自查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0日
学校组织检查时间:2017年1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整改:学校将对本次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
复查: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下学期学校将开展复查。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